某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4-JH01-F2008)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邀请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H01-F2008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预算 | 服务期限 | |
1 | 某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9253.43万元 | 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须在14个月内完成建造、进场及正式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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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预算金额包括包装费、运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相关费用。 2.预算金额9253.43万元作为最高限价。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须具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已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具体涵盖专业以现场审查为准。
(十)须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总体集成或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6月30日,每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上海市峨山路91弄190号。(集中采购机构地址)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已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具体涵盖专业以现场审查为准(证书过期1年内或正在办理的,需提供发证机关或资格审核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内容须明确给出通过审查或验证合格的结论)。
8.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总体集成或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过期1年内或正在办理的,需提供发证机关或资格审核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内容须明确给出通过审查或验证合格的结论)。
(四)申领方式
线下申领。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备注:1.须提供授权代表为本单位涉密人员的证明(①投标供应商开具的涉密人员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含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②附支撑材料,如保密员证书、保密局备案记录、国家工作人员备案记录及回执等第三方支撑材料)。
2.纸质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电子材料应刻录在光盘内,一份Word电子版和一份PDF电子版;并附空白光盘2张,用于现场刻录招标文件。
3.以上为供应商申领招标文件要求,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资格有效性将由评审现场根据投标文件判定。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8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村富安街2号。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8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村富安街2号。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陆助理 徐助理
办公电话:021-81865908
移动电话:15010706944(优先) 17860518798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190号(集中采购机构地址)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方干事
办公电话:010-66964918
移动电话:15601157565
附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等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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