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长城汽车项目中心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实施项目的组织范围
本次实施业务范围: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系统用户数要求:10万
投标方需基于各自技术解决方案特点,给出最佳用户解决方案,输出物包括但不限于整体调研、业务解决方案、IT解决方案等,以满足长城公司各专业部在项目的日常使用要求及后期项目实施需求。
2.实施项目的周期要求
上线时间:2023年12月
工作内容:程序部署、用户培训、系统上线启动会、上线支持。
3.功能范围
项目大视图:项目列表视图、项目里程碑完成情况折线图等等;
项目计划:计划列表展示、甘特图展示、任务详情、计划关联、任务关联;
项目基本信息:查看各项目的基本信息
项目团队:团队成员汇总表、团队组织架构图总图、团队成员负荷分析;
风险问题:项目风险列表及图表、项目问题列表及图表;
项目成本:项目成本明细、项目预算成本对比列表及图表;
项目变更:变更列表、发起变更、变更详情;
业务系统对接:RDM、PMP、JIRA等系统对接;
公共系统对接:BPM、财务共享平台、工时系统、外包管理系统、HR系统、慧写系统、云盘、消息中心、长城云等系统对接。
三、技术要求
1.公司至少在该领域拥有5年以上项目管理系统实施相关经验;
2.支持多种语言,多种协议的系统对接;
3.厂家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技术架构;技术架构需要符合云原生特征,采用微服务架构,支持容器化部署。
4.加分项:
①支持java语言创建PBC并无缝集成前端VUE技术;
②支持组装式应用概念。
四、投标主体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主体的业绩要求(报名业绩作为报名审核,投标书中应包含且不限于报名业绩)
投标人提供近1年内项目管理系统实施证明案例。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②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报名联系人。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 17:00
七、联系方式
1.项目所在地:北京、河北保定
2.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博:18633299669/0312-2197725
3.如对本项目有技术疑问或想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将问题分条描述清晰,发送至(zbgys@gwm.cn)。邮件中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邮件主题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联系人,如XX项目疑问XX收,将统一进行答疑回复。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
报名前须自行详细查看并判断资质及业绩符合性后,再进行报名,投标意向金缴纳后不予退还,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任意环节因招标方原因取消的,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如果不能准确判定可询问报名负责人;
2.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3. ①缴费时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 ,如为个人代缴,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 (注:项目简称填写标的物名称即可)
②开票要求: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首页(不用登录)(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左下方查找开票信息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后将EXCEL版发至gfzbb@gwm.cn,开具后51发票直接将发票链接回复至邮箱中,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
注:a. 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如需开具发票抬头为公司的发票,需出具加盖该企业公章的委托个人代付的说明文件,否则无法开具发票;b.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c.贵司提供发票信息后,大约25个工作日左右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邮箱,请耐心等待,若超过25个工作日未收到发票,请及时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逾期未查收导致发票无法报销的,不再重开。
九、交款账户信息(请避开月底最后两天打款)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行号:302134024517)
开户户名: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8111 8010 1230 0947 716
注意:①原则上以公司交款为准,即公对公账户;注册成功后汇款至以上账户;
②交款行为仅在此账户有效力,我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代收账户;
③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公司的交款要求,以防上当受骗!
十、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网页、长城汽车官网-商务合作-招标公告及微信公众号长城控股招标中心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遇信息调整最终以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公示报名内容为准。
十一、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集团举报渠道:
邮箱:gwlianjie@163.com(集团纪检组) gwco@163.com(董事长办)
QQ:1545941100(集团纪检组) 微信:gwlianjie(集团纪检组)
手机/短信:13731210088(秘密特工组)
电话:0312-2197836(集团纪检组) 0312-2192999(董事长办)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董事长办公室/监察审计部
邮编: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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