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师范学院财务信息化建设软件购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商丘师范学院财务信息化建设软件购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豫教单一采购-2022-148
三、项目预算金额:185000元
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4.1采购内容:
包段 | 拟成交项目内容 | 品牌 | 数量 |
1 | 商丘师范学院财务信息化建设软件购置项目 | 智能财务通知系统 | 1套 |
财务自助投递系统 | 1套 | ||
网上查询系统升级6.0 | 1套 |
4.2资金来源:第三方(银行投入资金)
4.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4.4质保期限:所有软件质保三年。
4.5 交货完工期:合同生效后15日历天内,交付验收。
4.6交货地点:商丘师范学院指定地点。
4.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质保期结束
4.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五、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包段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1包 | 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区域唯一授权产品销售服务单位是郑州传之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26号正弘国际广场1号楼1812室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之规定,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一采购;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被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七、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9月27日8:00至2022年9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208室内。
3.方式:现场报名
4.售价:400元
开户名称: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缴纳账号:371903102310201
缴纳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农业路支行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9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网》、《河南省教育招标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商丘师范学院
采购人地址:中国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
联系人:庞老师
联系电话:0370-3057682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25号
联系人: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方式:0371-65808412
3.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信楼一楼。
联系人:翟向阳 侯雷胜 姚刚
联系电话:0371-560585121319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向阳
联系方式:0371-56058512
文件登记表
招标编号 | 日期 | 年 月 日 | ||||||
公司名称 | ||||||||
公司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电子邮箱 | |||||||
投包意向(一旦填写不准更改) | 包段号 | |||||||
投标方式 | □独立投标 | |||||||
承诺书 | 我公司承诺已认真阅读并如实填写此表,无提供虚假材料,承诺在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相关采购需求、评审细则等内容,如有疑问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3天以书面方式提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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